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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弱电设计国家标准图集规范

2015-1-21 15:49| 发布者: 石头chen| 查看: 1019| 评论: 0

摘要: 建筑弱电设计国家标准图集规范 09DX004电气初步设计深度图样---公共建筑弱电初步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1 建筑概况 本工程位于 。建筑面积 m²。主要为 等。建筑耐火等级为 级。结构类型为 。人防工程为 ...
建筑弱电设计国家标准图集规范
09DX004电气初步设计深度图样---公共建筑弱电初步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1 建筑概况
本工程位于 。建筑面积 m²。主要为 等。建筑耐火等级为 级。结构类型为 。人防工程为 级,平战结合。地下 层,主要为 等;地上 层,建筑主体高度 m,裙房高度 m。
1.2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1.3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1.4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其他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及地方标准;
1.5 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2 设计范围
本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见18页消防电气设计说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机房工程,其他建筑电气系统。
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3.1 总则
3.1.1 本工程的风险等级为 级,防护级别为 级。
3.1.2 本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采用 式系统,并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管理软件将安
防监控中心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安防监控中心对全系统进行信息集成的自动化管理。
本系统由安全管理系统和如下子系统组成:入侵报警子系统、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电子巡查子系统、停车库(场)管理子系统等组成。
3.1.3 安防监控中心设在 层。安防监控中心设置为禁区,具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
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信手段,设有紧急报警装置并预留有与上一级接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安防监控中心布置图见 。
3.1.4 出入口控制主机和监视器、视频监控摄像机控制器、录像回放、入侵报警系统主机、对讲电话系统主机、操作键盘等均装于监控中心内的控制台(柜)上。
3.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具有兼容性、可靠性。系统中采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3.2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3.2.1 系统由前端(摄像机)、传输、处理/控制和记录/显示设备(硬盘录像、监视器等)组成。
3.2.2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建筑物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和场所等进行视频探测、图像实时监视和有效记录、回放。监视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具有原始完整性。
2)系统能独立运行,也可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控制等系统联动。
3)矩阵切换和数字视频网络虚拟交换/切换模式的系统具有系统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
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能保存。
4)辅助照明联动与摄像机的联动图像显示应协调同步。
5)预留与安全防范管理系统联网的接口,实现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智能化管理与控制。
3.2.3 前端设备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堂采用彩色球形一体化摄像机;
2)走廊及各楼主要出口、电梯厅等部位采用彩色固定摄像机,配短焦距定焦镜头监视场景,
有吊顶的部位采用半球形摄像机,吊顶嵌入安装;
3)地下车库采用固定摄像机;
4)电梯轿厢采用轿厢专用彩色摄像机。
3.2.4 摄像机的~220V(或24V)电源,采用监控中心集中式供电,并配备UPS电源装置或由摄像机本身配置变电、整流及应急电池。
3.2.5 系统配置数字记录器,能连续地记录摄像机的数据,以便记录所有监视区的活动情况,配置数字录像设备。
3.2.6 中心主机系统采用 系统,所有摄像点可同时录像。安防监控中心主机根据需要可实现全屏、多画面显示,监视器显示的画面包含摄像机号、地址、时间等信息。根据需要部分摄像机在安防控制室可控,如云台控制、聚焦调节等。
3.2.7 系统可做时序切换,切换时间1~30s可调,同时可手动选择某一摄像机进行跟踪、录像。
3.2.8 视频电缆选用 ,控制线选用 ,电源线选用 。缆线敷设方式采用 。
3.3.1 系统由前端(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传输、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组成。
3.3.2 入侵报警子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具有自检、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2)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不能更改。
3)系统能手动/自动设防/撤防,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有明显不同的显示。
4)负责对主要出入口、机房、重要房间和容易被入侵部位的探知报警,并可与的其他系统联网,实现相关设施的联动操作。
3.3.3 本工程在 设双鉴探测器,在 设红外探测器,在 设光束探测器,在 设玻璃破碎探测器。在 设紧急报警按钮。
3.3.4 传输线路由安防监控中心经弱电金属线槽、弱电间引至各层,由弱电间引至各前端设备的线路采用 敷设方式。
3.4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
3.4.1 系统由钥匙(包括密码、感应卡、人体生物特征等)、识读、执行、传输和管理/控制设备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
3.4.2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楼内各主要出入口、主要设备控制中心机房、贵重物品的库房、重要办公室等重点区域进行出入控制及监控管理。
2) 当火灾信号发出后,系统自动打开相应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通道上的电子门锁,以方便人员疏散。
3)系统可结合巡查监察功能,与其他系统联网,实现相关设施的联动操作。
3.4.3 门磁开关、电控锁及读卡器安装在各重要部位的通道口,出入口控制器就近安装或在弱电竖井内安装。
3.4.4 弱电间及由弱电间引出的线缆在弱电线槽内敷设,从线槽至控制器、读卡器、电控锁穿 镀锌钢管。门磁开关、电子门锁应注意与装修部门配合。控制系统总线采用 型
导线,电源线采用 型导线。
3.4.5 系统电源采用主机集中供电的方式,并配备UPS电源装置。
3.5 电子巡查子系统
3.5.1 系统由前端设备(打卡器、信息钮等)、传输、管理/控制、显示/记录设备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
3.5.2 电子巡查子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
2)能编制保安人员巡查软件,在预先设定的巡查图中,用读卡器、采集信息或其他方式,对巡查保安人员的行动、状态进行监督和记录。在线式巡查系统的保安人员在巡查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及时向安防监控中心报警。
3.5.3 巡查点设置在楼梯口、楼梯间、电梯前室、门厅、走廊、拐弯处、地下停车场、重点保护房间附近及室外重点部位。
3.5.4 巡查人员配置无线对讲机与安保中心保持联络。
3.6 停车库(场)管理子系统
3.6.1 系统由入口、场(库)区、出口、中央管理四部分组成。其中入口设备主要由车位显示屏、感应线圈或光电收发装置、读卡器、出票(卡)机、摄影机、控制、执行(挡车器)构成;出口设备主要由读卡器、费用显示器、内部电话、控制执行器(挡杆)等组成。
3.6.2 停车库(场)管理子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通过对停车场出入口的控制,完成对车辆进出的有效管理。如入口处车位显示、出入口及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车位引导、车辆自动识别、读卡识别、出入口挡车器的自动控制、自动计费及收费金额显示、分层停车场(库)的车辆统计与车位显示。
2)通过对停车场出入口的控制,完成对车辆收费的有效管理。如收费站或收款机根据收费程序自动计费,计费结果在显示屏上显示,驾驶车辆人员根据显示屏上所显示的金额付费,付费后资料进入计算机管理控制系统。
3.6.3 本工程在地下车库设 套汽车库管理系统。分别位于 层和 层,每处都有一个出入口。见汽车库管理系统图。
3.6.4 各车道出入口的控制主机与出票机、读卡机、内部电话、摄像机和档杆等的管线采用
敷设方式,各出入口之间的通信线采用 敷设方式。
4.1 系统由前端设备、干线、放大器、分支分配器、支线及用户终端等组成。本工程共有用户终端数 个。系统采用 基本模式,系统采用862MHz邻频双向传输,系统输出口的模拟电视信号输出电平要求69+6dBμV,图像清晰度应在四级以上。
4.2 本工程有线电视节目源由市政有线电视网引来。卫星电视节目在 屋顶设置 m卫星接收天线 个。自办闭路电视系统,在前端设备中预留 节目输入端。
4.3 有线电视机房与卫星电视接收机房共用,设置在大楼顶层,有线电视的前端设备和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设置在机房内。前端箱内包括 、 等设备。详见机房布置图。
4.4 有线电视信号、卫星电视信号自办节目源在机房混合后,再经 网络传输
至各层。干线电缆选用 ,穿 镀锌钢管;支线电缆选用 ,穿 镀锌钢管暗敷。
5 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5.1 广播系统
5.1.1 系统由音源、扩声设备、功率放大器、控制设备、传输线路、音量控制设备及末端扬声器等组成。
5.1.2 广播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业务)性广播用于大楼公共区域的背景音乐广播以及可能需要播放的场所。
2)服务性广播和火灾应急广播合用系统确认火灾发生后,自动或手动将相关层正常广播立即转为火灾应急广播用于指挥、引导人们迅速撤离危险场所。火灾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交替播放。
5.1.3 广播机房与消防控制室合用。系统采用100V定压输出方式。要求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的线路衰耗不大于1dB(1000Hz时)。当扬声器回路发生短路故障时,主机将自动断开与该回路的联结,以保证功放及控制设备的安全。系统主机为标准模块化配置,并且提供RS232或RS485接口及相关软件通信协议,或提供硬接点,以利于系统的集成。机房布置图见 。
5.1.4 广播机柜设置在消防中心,系统能提供多路背景音乐及火灾应急广播,并备有火灾应急广播备用功放。主机功率放大器 kW,共计 台。本系统具备可根据设置的优先等级进行广播,优先等级高的广播工作时可自动切断所选区域中优先等级较低的广播内容,其他广播音源可通过预先编程或即时手动键盘输入控制,按需送至各个广播区域。区域划分满足消防广播区域的划分要求,按照建筑物及相应楼层划分为多个广播区域,话筒音源可自由选择对各区域回路,或单独、编程或全呼叫进行广播,且不影响其他区域组的正常广播。
5.1.5 广播系统的线路敷设按防火要求,采用 阻燃线,穿 镀锌钢管暗敷。
5.1.6 在 、 等场所设有有线广播,每层设楼层控制器。
5.1.7 公共场所扬声器安装功率为3W,根据平面图布置分为壁装式、嵌入式和管吊三种。
5.1.8 所有带音量控制开关区域的广播系统应采用三线制,以确保消防紧急广播的音源不能被关断。
5.2 扩声系统
5.2.1 系统由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组成。
5.2.2 扩声系统主要功能就是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并应满足厅堂扩声声学特性指标和语言清晰度的设计要求。扩声系统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子系统:
1)观众厅扩声系统;
2)效果重放系统;
3)立体混响系统;
4)对讲联络系统;
5)节目录制和系统实况转播系统;
6)供安全用的紧急呼叫系统;
7)辅助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
8)电影系统;
9)视频显示系统。
5.2.3 扩声控制室位于 。
5.2.4 扩声系统采用定阻输出。
5.2.5 扩声线路采用双绞多股铜芯绝缘软线;在安装有晶闸管设备的场所,调音台或前级控制台的进出线路均采用屏蔽线。
5.3 会议系统
5.3.1根据用户要求及会议室等级和会议效果,大、中、小会议室的会议系统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子系统:
1)会议讨论系统;
2)会议表决系统;
3)会议同声传译系统;
4)会议扩声系统;
5)会议视频显示系统;
6)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
7)会议管理系统;
8)会议门禁签到系统;
9)控制室设备(音频扩声、控制台等)。
5.3.2 会议讨论系统、会议表决系统、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可以集成在一套系统中,即三个子系统可共用一套会议系统控制主机。进行电子会议系统设备选型时,应优先考虑将各系统集成,并应考虑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良好配接性。
5.3.3 会议讨论表决系统由会议主机、代表传声器、代表表决器,传声器控制、切换单元,主、辅计算机、显示器、投影机、投影幕及用于集中扩声,同时为旁听者、列席人员、现场记者提供扩声的音响系统组成。
5.3.4 会议讨论表决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会议讨论系统可通过干线连接主席和代表的传声器;所有参加讨论的人,都能在座位上方便地使用传声器;分散扩声时,扬声器置于距代表不大于1m处或置于传声器底座中;当会议室较大时使用集中扩声,同时应为旁听者提供扩声。
2)每个表决终端至少有可供选择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按钮,表决终端通过网络连
接到会议主机的数据处理系统,表决最后的累计结果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
3)系统应安全、保密,投票结果自动加密,不可更改。
5.3.5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由翻译单元、语言分配系统、翻译员和代表的耳机,以及同声传译室组成。
5.3.6 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线同声传译的收听装置应具有音量控制器和通道选择器;
2)有线同声传译的收听装置可与会议讨论系统的会议单元集成为一整体,设置在会议桌/椅子上;
3)应配备内部通话功能。在会议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例如代表不用传声器就开始发言或其他紧急情况),翻译员应能通过专用的音频呼叫通道,小心地通知主席和/或演讲人。
5.3.7 会议视频显示系统由信号源(计算机信号、视频信号和网络信号)、传输路由(视频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缆和专用VGA、DVI连接线等)、信号处理设备(分配器、信号补偿器、信号转换器、矩阵切换器和图像处理器等)和显示终端(交互式电子显示白板、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投影幕布、等离子显示器和液晶显示器)等组成。
5.3.8会议视频显示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视频信号具有标准Composite Video、S-Video、YPbPr/YCbCr视频输入接口。
2)视频信号具有VGA/DVI接口,并支持主流VESA标准格式。
3)视频显示系统具有RS232/485或RJ45中控接口,便于在中控系统中统一控制和管理。
4)视频显示系统提供具备红外或RF方式的遥控器。
5)视频显示系统具有控制面板,实现开关机、图像切换、参数调整等常用功能。
5.3.9 在 设同声传译系统。
5.3.10 同声传译系统设有 台双译员控制盒, 台同声传译主机,系统支持 种语言的同声传译,可满足一般国际会议的需要。在会议中心会场的任何地点,均可使用同声传译系统的耳机参加会议。
5.3.11 同声传译室位于 ,扩声控制室位于 。
6 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
6.1 呼应信号系统
6.1.1 系统由呼叫分机、主机、信号传输、扩音设备、显示装置等组成。
6.1.2 公共建筑内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处,设呼应信号。
6.1.3 呼应信号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随时接受求救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求救者的位置;
2)当求救者呼叫时,现场和主机处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
3)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厕位的呼叫,应在卫生间门外侧门上方及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装置;
4)宜具有救助人员与求救者双向通话的功能。
6.2 信息显示系统
6.2.1 系统由显示、驱动、信号传输、计算机控制、输入输出及记录等单元组成。
6.2.2 信息显示的功能:提供信息传播、宣传、通知、广告、文字、图案和报时等;直接播放电视节目、录像、DVD等节目。
6.2.3 本工程大堂选用 (宽X高)规格的 视频显示屏,显示颜色为(全彩色),亮
LED度应达到 。
6.2.4 显示屏安装在 部位,壁挂式安装;本工程采用矩阵式LED显示屏,其机房设置在靠近显示屏的位置。


6.2.5 管线敷设在吊顶(地面垫层)内,信号线采用 类铜缆线(光纤),视频线选用同轴
电缆,电源线选用阻燃铜芯导线。
6.3 时钟系统
6.3.1系统由两台标准母钟(一用一备)、分路输出控制盘、各区域子钟、不间断电源、传输线路、母钟同步校正信号装置等组成。
6.3.2 母钟站设置在通讯机房内,本工程共设置 路子钟分路。
6.3.3 时钟系统的线路与通信线缆共用线槽,选用 导线。
6.3.4 母钟、子钟均选用石英母钟,并配母钟同步校正信号装置。
6.3.5 子钟安装高度中心距地 m。
7 建筑设备系统(BA)
7.1 系统由传感器、现场控制器(DDC)、传输线路、网络控制器、集线器、执行器、显示器、中央工作站等组成。
7.2 监控的主要内容:空调制冷、供暖通风、给水排水、热力、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等。变配电所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管理系统,预留与BA系统联网的网关接口;独立设置的智能照明控制子系统,预留与BA系统联网的网关接口。
7.3 监控中心设于 层控制室内。详见机房布置图。
7.4 BA系统具备机组的手/自动状态监视,启停控制,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报警、温湿度监测、控制及实现相关的各种逻辑控制关系等功能。
7.5 BA系统的具体监控内容及功能要求如下:
7.5.1 冷冻机组、冷却泵、冷冻泵、冷却塔及相应的进出水阀等顺序启停的程序控制、状态显示、故障报警。
7.5.2 压差调节阀、新风阀、水路电动两通阀、进风机电动阀、空调机、新风机、温度调节阀的开启、关闭或开度控制。
7.5.3 空调变风量系统的末端VAV BOX控制器。
7.5.4 送、排风机的时间程序控制。
7.5.5 温、湿度等参数的测量记录。
7.5.6 公共场所照明、室外照明、节日照明、车库照明等的时间程序控制或光敏元件控制。
7.5.7 高位水箱水位显示及溢流报警。
7.5.8 污水坑溢流报警。
7.5.9 变频给水泵的运行状态。
7.5.10 柴油发电机的状态显示,如电压、电流、频率等,蓄电池电压、日用油箱低油位及故障报警,储油罐低油位报警。
7.5.11 航空障碍灯的控制、状态、频率、故障报警等。
7.5.12 热力站、中水机房的监视。
7.7 系统选用 型号,要求监控中心内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现场的各种传感器、变送器以及DDC控制器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
7.8 BA系统控制器之间的通讯线预留管线均为 镀锌钢管。控制器至各种传感器、变送器、阀门等的控制线沿线槽敷设,控制器的电源由 引来。
8 计算机网络系统
8.1 计算机网络一般包括主干(核心)层、汇聚层和终端接入层三个层次,规模较小的网络只包括主干层和终端接入层两个层次。
8.2 计算机网络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8.2.1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与国际互联网连接。
8.2.2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可支持办公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发布和浏览、业务管理等子系统的运行,并可实现信息发布及可视电视会议等增值业务。
8.3 本工程根据建筑的不同功能分区建立三个层次的计算机网络。主干(核心)层,承担网络中心的主机(或主服务器)与网络主干交换设备的联接,传输速率为1000Mbit/s,主干网应能支持多种网络协议。汇聚层上链主干层,下链终端接入层,选用100M/1000Mbit/s传输率的局域网交换机组成。终端接入层选用10M/100Mbit/s传输率的局域网交换机,连接用户终端及桌面设备。
8.4 无线网络系统:在大厅、会议、展厅等公共区域及部分有特殊网络要求的楼层中,建立无线网络环境。
8.5 计算机网络的传输线路纳入综合布线系统。
8.6 计算机网络机房设在 层。
9 通信网络系统
9.1 通信接入:本工程的通信设施采用电信部门提供的用户远端模块局(或业主自设程控交换机)的方案,并安装光纤接入及铜缆接入等接入网设施,为用户提供宽带综合业务的通信能力。模块局设在 层通信机房,通信电缆及光缆由市政电信管道于 层引入。模块局容量初装为 门,最终容量为 门[本工程需内部电话 门,设置 门的程控交换机(PABX)一台,需中继线 对;需外线电话 门,申请直线电话线 对。根据电话进出线的数量选用 对电话用户总配线架,落地安装]。
9.2 通信机房电源由变电所提供两路~380V,50Hz电源,在机房经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由
kVA在线式UPS不间断电源供给。
9.3 通信机房设置在 层,机房面积 m²,机房内设300mm净空架空地板。详见机房布置图。
9.4 本工程物业办公、工程部办公室等非出租空间设置内线电话,按 m² 一部电话考虑,
共设置内线电话 门。
9.5 层配线架安装在楼层弱电间,线缆沿 敷设至用户点。
9.6 通信线路的传输线路纳入综合布线系统。
9.7 通信机房设局部等电位箱,接地装置与大楼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Ω。
电话进线处的用户总配线架装设专用保安器。
9.8 此系统由当地通信运营商建设,建设方提供机房、路由等。预留设置光纤到桌面信息点。
10 综合布线系统
10.1 综合布线系统包括语音信号、数据信号的配线。本工程综合布线系统由工作区、配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设备间、进线间及管理组成。
10.2 本工程按 配置设计。办公部分按每 m²一组(语音+数据)信息点考虑;会议
室按每 m²一组(语音+数据)信息点考虑;其他场所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点。

5.1.5 广播系统的线路敷设按防火要求,采用 阻燃线,穿 镀锌钢管暗敷。
5.1.6 在 、 等场所设有有线广播,每层设楼层控制器。
5.1.7 公共场所扬声器安装功率为3W,根据平面图布置分为壁装式、嵌入式和管吊三种。
5.1.8 所有带音量控制开关区域的广播系统应采用三线制,以确保消防紧急广播的音源不能被关断。
5.2 扩声系统
5.2.1 系统由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组成。
5.2.2 扩声系统主要功能就是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并应满足厅堂扩声声学特性指标和语言清晰度的设计要求。扩声系统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子系统:
1)观众厅扩声系统;
2)效果重放系统;
3)立体混响系统;
4)对讲联络系统;
5)节目录制和系统实况转播系统;
6)供安全用的紧急呼叫系统;
7)辅助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
8)电影系统;
9)视频显示系统。
5.2.3 扩声控制室位于 。
5.2.4 扩声系统采用定阻输出。
5.2.5 扩声线路采用双绞多股铜芯绝缘软线;在安装有晶闸管设备的场所,调音台或前级控制台的进出线路均采用屏蔽线。
5.3 会议系统
5.3.1根据用户要求及会议室等级和会议效果,大、中、小会议室的会议系统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子系统:
1)会议讨论系统;
2)会议表决系统;
3)会议同声传译系统;
4)会议扩声系统;
5)会议视频显示系统;
6)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
7)会议管理系统;
8)会议门禁签到系统;
9)控制室设备(音频扩声、控制台等)。
5.3.2 会议讨论系统、会议表决系统、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可以集成在一套系统中,即三个子系统可共用一套会议系统控制主机。进行电子会议系统设备选型时,应优先考虑将各系统集成,并应考虑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良好配接性。
5.3.3 会议讨论表决系统由会议主机、代表传声器、代表表决器,传声器控制、切换单元,主、辅计算机、显示器、投影机、投影幕及用于集中扩声,同时为旁听者、列席人员、现场记者提供扩声的音响系统组成。
5.3.4 会议讨论表决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会议讨论系统可通过干线连接主席和代表的传声器;所有参加讨论的人,都能在座位上方便地使用传声器;分散扩声时,扬声器置于距代表不大于1m处或置于传声器底座中;当会议室较大时使用集中扩声,同时应为旁听者提供扩声。
2)每个表决终端至少有可供选择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按钮,表决终端通过网络连
接到会议主机的数据处理系统,表决最后的累计结果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
3)系统应安全、保密,投票结果自动加密,不可更改。
5.3.5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由翻译单元、语言分配系统、翻译员和代表的耳机,以及同声传译室组成。
5.3.6 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线同声传译的收听装置应具有音量控制器和通道选择器;
2)有线同声传译的收听装置可与会议讨论系统的会议单元集成为一整体,设置在会议桌/椅子上;
3)应配备内部通话功能。在会议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例如代表不用传声器就开始发言或其他紧急情况),翻译员应能通过专用的音频呼叫通道,小心地通知主席和/或演讲人。
5.3.7 会议视频显示系统由信号源(计算机信号、视频信号和网络信号)、传输路由(视频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缆和专用VGA、DVI连接线等)、信号处理设备(分配器、信号补偿器、信号转换器、矩阵切换器和图像处理器等)和显示终端(交互式电子显示白板、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投影幕布、等离子显示器和液晶显示器)等组成。
5.3.8会议视频显示系统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视频信号具有标准Composite Video、S-Video、YPbPr/YCbCr视频输入接口。
2)视频信号具有VGA/DVI接口,并支持主流VESA标准格式。
3)视频显示系统具有RS232/485或RJ45中控接口,便于在中控系统中统一控制和管理。
4)视频显示系统提供具备红外或RF方式的遥控器。
5)视频显示系统具有控制面板,实现开关机、图像切换、参数调整等常用功能。
5.3.9 在 设同声传译系统。
5.3.10 同声传译系统设有 台双译员控制盒, 台同声传译主机,系统支持 种语言的同声传译,可满足一般国际会议的需要。在会议中心会场的任何地点,均可使用同声传译系统的耳机参加会议。
5.3.11 同声传译室位于 ,扩声控制室位于 。
6 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
6.1 呼应信号系统
6.1.1 系统由呼叫分机、主机、信号传输、扩音设备、显示装置等组成。
6.1.2 公共建筑内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处,设呼应信号。
6.1.3 呼应信号系统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随时接受求救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求救者的位置;
2)当求救者呼叫时,现场和主机处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
3)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厕位的呼叫,应在卫生间门外侧门上方及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装置;
4)宜具有救助人员与求救者双向通话的功能。
6.2 信息显示系统
6.2.1 系统由显示、驱动、信号传输、计算机控制、输入输出及记录等单元组成。
6.2.2 信息显示的功能:提供信息传播、宣传、通知、广告、文字、图案和报时等;直接播放电视节目、录像、DVD等节目。
6.2.3 本工程大堂选用 (宽X高)规格的 视频显示屏,显示颜色为(全彩色),亮
LED度应达到 。
6.2.4 显示屏安装在 部位,壁挂式安装;本工程采用矩阵式LED显示屏,其机房设置在靠近显示屏的位置。
10.3 工作区:按照需要在各类活动用房、管理用房、办公室及各服务台等设置语音及数据通用的信息插座(六类双孔RJ45标准插座),并考虑预留一定数量的光纤到桌面的信息出口。
10.4 配线子系统:采用铜芯非屏蔽4对对绞线(UTP)按E级6类的标准布线到楼内每个工作区。对特定的场所和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也可使用光缆(4芯多模光纤)。所有水平缆线的长度均不能超过90m。楼层电信间(弱电间):满足楼层配线设备、水平布线的终接配线设备、局域网(LAN)、集线器或交换机设备和其他弱电设备安装。楼层配线架选用 。
10.5 干线子系统:本工程的标准层每层为一个配线区;裙房部分根据需要及信息点的数量,单层或多层为一个配线区。干线采用多根6芯50μm多模光纤,用于通信速率要求高的计算机网络;干线采用 对3类大对数电缆,用于语音通信。
10.6 设备间:设备间设置在 ,用来连接所有楼层电信间的主干缆线,场地设有300mm
高架空防静电活动地板。整个建筑的信息发送与交换都在通信机房进行,设备间内的数据、语音设备主要包括:核心交换机、各类服务器、打印机、供电电源、UPS电源及电池、光纤配线设备、总配线架、操作维护终端等。总配线架选用 。机房布置图见 。
10.7 进线间:进线间设置在 层,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作为入口设施的安装场地。
10.8 管理: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10.9 本工程计算机和电话采用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线缆沿金属线槽敷设或穿镀锌钢管敷设。
11 智能化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应具有汇集各个子系统的信息并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功能。能对建筑物内的各个子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做到超前设计、分步实施。
11.1 系统集成的范围
11.1.1 中央集成系统可采用二次集成。第一次为: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集成,即对本工程内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第二次为智能化集成系统(IIS)集成,即将本工程内的不同功能的所有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为本工程提供一个中央集成管理系统。
11.1.2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集成只监视,不进行控制,但需接收消防系统信息,以便进行建筑设备监控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联动的实施。
11.2 系统集成的要求
11.2.1 本工程弱电系统的集成设计,应能充分体现本工程作为智能化大厦的特点。
11.2.2 系统集成方案将工程内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消防设备的运行信息,汇集到中央系统集成平台上,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分析作出决策,对整个工程的弱电系统进行最优化控制,达到高效、经济、节能、协调的运行状态,创造一个舒适、温馨、安全的工作环境。
11.2.3 鉴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特点,为实现对消防系统的集成(不包括控制),系统集成产品需具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及数据接收能力。
11.2.4 系统集成在尽可能降低造价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系统的功能。
11.2.5 系统集成建立在千兆比特以太网上,信息的共享应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网络传输协议TCP/IP,从而使各种不同的系统均可实现集成。
11.2.6 系统集成实现后,能通过相应的公用通信网络将集成的信息传输到任何地方实现远程监控(通过授权,在远程工作站上即可管理、监督和维护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
12 机房工程
12.1 本工程的弱电机房主要包括通信机房(计算网络机房与其合用)、综合布线设备间、楼层弱电间、有线电视机房(与卫星电视接收机房合用)、消防、安全防范控制室等。
12.2 通信机房位于 层,面积约 m² 。通信机房用于设置通信接入系统,其设备由当地通信运营商建设。
12.3 消防、安全防范控制室,位于 层,面积约 m² ,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2.4 有线电视机房与卫星电视机房合用,有线电视光缆由 层引入本建筑内。有线电视机房位于 层,面积约 m²。
12.5 楼层弱电间(电信间):楼层弱电间为所有弱电系统合用,其面积满足楼内所有弱电子系统的楼层设备放置及配线的需要。
12.6 各机房的层高不小于 m,并满足设备安装、线槽、通风管道等敷设高度。机房荷载按4.5kN/m 考虑。机房的温度保持在16~28℃,相对湿度宜保持在40%~70%。机房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并设防静电架空地板。
13 补充说明(需提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13.1 电信机房当采用缆线由配线柜上部出线时,可不设架空地板。
13.2 安全防范系统不包括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
13.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其功能。
13.4 电子巡查也可采用离线方式。
13.5 电子时钟可采用GPS自动校时万年历时钟显示系统,该系统为自成体系独立工作的标准时钟系统。即插即用,无需依赖于任何其他的环境和因素:如硬件钟的标准时钟源与校时问题、软件钟网络校时的网络登陆、掉线问题等。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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